土木工程拓展署于2015年3月展开拟建的东区走廊下之行人板道研究。研究目标是确立拟建行人板道的可行性,并能符合《保护海港条例》。
规划署于2009年5月展开《港岛东海旁研究》,旨在为港岛东海滨地区拟订全面的优化建议,重点改善海滨地带的连贯性及行人通道畅达性。研究期间,规划署曾进行了三阶段的公众参与活动,收集公众对优化港岛东海滨的意见,并就建议的优化措施建立共识。《港岛东海旁研究》已于2012年3月完成。 多项优化建议当中包括于油街至海裕街之间的东区走廊桥底兴建一条约2公里长的行人板道,以改善北角海滨一带的连贯性。建议的行人板道于公众参与活动中受到市民普遍支持。
根据终审法院于2004年就湾仔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的司法复核的判决,要推翻《保护海港条例》内不准在海港内进行填海工程的推定,必须基于「有力和令人信服」的资料(cogent and convincing materials) ,证明具备「凌驾性公众需要」(overriding public need)进行填海 (「凌驾性公众需要的测试准则」)。
为此,《港岛东海旁研究》报告建议就拟议的行人板道进行进一步的技术评估,包括是否符合《保护海港条例》。土木工程拓展署于2012年1月委聘顾问,展开《东区走廊下之行人板道的专题研究》(下称「专题研究」) ,以确立行人板道工程上的初步可行性,以及评估《保护海港条例》对建议的影响。专题研究检视了在现场限制之下,行人板道的不同走线和高度、与内陆的连接点及加入单车径的可行性,并提出了改良方案。建议的改良方案于2013年10月获得海滨事务委员会辖下的港岛区海滨发展专责小组的同意。专题研究亦认为建议的行人板道方案部分处于维多利亚港的界线范围内,因此需符合《保护海港条例》。
土木工程拓展署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批出一份价值约十一亿八千一百万元的工程合约给予东区走廊行人板道联营,以进行东区走廊下之行人板道工程。工程已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展开,预计于二零二四年底至二零二五年底间分阶段完成。